根据《云梦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45分(含,折合百分制)的考生中,按考生报考岗位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表》中面试入围比例(1:3)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所有考生均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安排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其中,面向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招聘的岗位,由云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审核面试入围对象身份。
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 8:30-12:00
14:30-17:00
地点:云梦县人社服务一楼大厅窗口
详细地址:云梦县东城区便民服务中心4号楼人社局(东门)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交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2份,须贴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如用电子照片请彩印此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1份;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且一旦被聘用后同意离职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1份;
5.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岗位要求学位的,还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7.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须提供退伍(役)证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在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参见附件3);
8.报考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了随军手续且驻地在湖北云梦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9.其他岗位须按《岗位表》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具有湖北省军区、各军分区颁发的《民兵教练员资格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有经办人签字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单位公章。
四、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签字并捺手印)。
2.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通过电话联系,不再另发公告。
3.笔试准考证后续环节仍须使用,请各位考生务必保存多份。
4.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1:3)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通过云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梦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5.考生可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hbymx)查询本人成绩。
五、温馨提醒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公告中另行公示,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云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梦网)。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与云梦县人社局事业股联系,电话:0712-4339993。
附件: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表
3.证明材料模板(仅作参考)
云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