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4 16:28 湖北教师招聘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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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应城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我市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认定范围
1.认定范围、身份条件: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应城市辖区内的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其它种类教师资格的申请请登录孝感市门户网站查看孝感市公告。
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中,全日制中等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可以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4.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幼儿园教师及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5.专业资格条件:必须取得相应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可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2021届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应城市人民医院、应城市中医医院)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合格。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三、认定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3日7:00—9月24日17:00(2021届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有效工作日中的7:00—17:00开放,9月24日下午17:00网报结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或因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所造成的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网上报名请尽量提前,以免因网络、系统或停电等因素延误报名。
网上报名时请注意,要选择正确的报名端口进入系统(统考与非统考,不可以错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申请人先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申请人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此次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相关信息,以备修改、查询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时使用。
(3)照片:必须上传近3个月以内的免冠无头饰正规1寸白底彩色登记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人工修饰或克隆的照片均无效。
(4)专业技术职务:据实选填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填“无”。
(5)申请地类型:据实选填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6)申请地地址:据实填写以上选定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详细地址。
(7)审核无误后,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签字后上传系统。
(8)申请人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现场确认
秋季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 9月 16日— 9月26 日(有效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等,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我市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到应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楼教育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地址及咨询电话:应城市粮贸街2号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0712-3224861)
申请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当面查验后退还)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在确认现场当着工作人员的面查询一次)查询后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明或者由孝感市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发放的学历证明(认定系统能验证可不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可不提交)
(4)申请人《个人诚信承诺书》。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5)户口本原件(当面查验后退还)。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应城市居住证原件。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明 (在网上下载打印的证书无原件,只提供打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可不提交)
(7)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能核验的可不提交)。
(8)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9)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好基本信息资料的体格健康检查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照片栏粘贴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1寸白底彩色登记照片,非指定《体检表》无效)
(10)申请人照片(一寸)一张(要求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一致),用于以后颁发的证书上。
(11)申请人现场确认成功后请加入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在确认现场加群),以方便相互联系。
3、其他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3)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4)体检
经现场确认后,符合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员请于规定时间携身份证到应城市中医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正反打印,具体时间会在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当面通知申请人(可当面咨询现场确认工作人员)。
4.颁发证书
经认定合格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到应城市粮贸街2号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楼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时间在申请人加入的微信群通知)
附件:1.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2.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
应城市教育局
2021年 9月 9日
附件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申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非师范类毕业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非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师范类毕业人员)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先注册,然后认真阅读“申请人必读”然后按要求填写。
2.认真选择“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是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是孝感市市民之家教育窗口)。
3.信息请填写完整,电话号码为XXXX-YYYYYYY格式(如无座机请填0712-3235668,这样我们将不会拨打此号,手机号码一定要真实,以方便联系)。
4、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所学专业名称可以在系统提供的专业类别里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5.上传照片,须严格符合上传要求,且上传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上所贴照片一致。
①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zhaopian.jpg。
②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③1寸白底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附件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三: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婚否 |
民族 |
请插入 一寸电子登记照片(与系统注册照片为同一底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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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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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 往 病 史 本 人 如 实 填 写 |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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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官
科 |
裸 眼 视 力 |
右 |
矫 正 视 力 |
右 |
矫 正 度 数 |
右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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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
左 |
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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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 色 力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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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力 |
左 耳 米 |
右 耳 米 |
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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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 |
嗅 觉 |
鼻及鼻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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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部 |
咽 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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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唇腭 |
牙齿 |
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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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口吃 |
发音是否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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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科 |
身 高 |
公分 |
体 重 |
公斤 |
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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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 巴 |
脊 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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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肢 |
关 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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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 肤 |
颈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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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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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科 |
营养状况 |
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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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 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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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及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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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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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器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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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及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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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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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检查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其 它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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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检查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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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 部 透 视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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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 贴 报 告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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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结 论 |
负责医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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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意 见 |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收回认定资格;2.本表适用于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3.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简要说明原因。请插入电子登记照片后用一张A4纸正反双面打印,带到医院体检用。
附件1: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婚否 |
民族 |
一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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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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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 往 病 史 本 人 如 实 填 写 |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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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官
科 |
裸 眼 视 力 |
右 |
矫 正 视 力 |
右 |
矫 正 度 数 |
右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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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
左 |
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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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 色 力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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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力 |
左 耳 米 |
右 耳 米 |
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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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 |
嗅 觉 |
鼻及鼻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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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部 |
咽 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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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唇腭 |
牙齿 |
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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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口吃 |
发音是否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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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科 |
身 高 |
公分 |
体 重 |
公斤 |
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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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 巴 |
脊 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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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肢 |
关 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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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 肤 |
颈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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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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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科 |
营养状况 |
医师意见: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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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 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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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及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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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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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器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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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及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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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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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检查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珠菌)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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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球菌 |
滴 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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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螺旋体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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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检查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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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 部 透 视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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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 贴 报 告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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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结 论 |
负责医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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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意 见 |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收回认定资格;2.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珠菌)指妇科检查项目;3.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简要说明原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
报名号: 档案号:
姓名 |
性别 |
1寸 近期正面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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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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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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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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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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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和专业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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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类型 |
□户籍所在地 □居住证所在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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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县(市、区)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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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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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种类 |
申请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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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普通话水平 测试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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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教育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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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书 本人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恪守职业道德,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愿意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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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点 核查记录 |
该申请人申请材料已核查,确认无误。 审核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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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点 初审意见 |
经现场审核确认,该申请人符合申请( )教师资格。 公 章 (教育局承办部门章)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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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定 机 构 复核情况 |
该申请人申请材料已审核,确认无误。 复核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
注:本表用A4纸打印,一式2份;一份由现场确认点初审后留存,一份由认定机构复核后归档保存。
文章来源:http://zwgk.yingcheng.gov.cn/c/ycs/whjy/19694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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