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孝感人事考试 > 招考信息 >

2017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7-09-08 14:17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孝感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武汉人事考试网

     【导读】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出。更多考试资料点击:http://xiaogan.huatu.com/,欢迎加入【2017湖北公务员交流群:211708347】,咨询电话:,邱老师:  0712-282406018971975272(微信同号),微信QQ:2025981984

  特别推荐>>>>>2018年国家公务员笔试课程人口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印发<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组文〔2013〕97号)的有关规定,为充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工作力量,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和选调1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和选调数量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10名,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和选调范围

  武汉市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专业要求;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放宽至32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5.在履职尽责中表现突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和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公开遴选和选调的人员不得与遴选和选调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和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未满服务年限的选调生;

  4.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其他单位招录、遴选、选调尚在试用期或体检、考察等环节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8日12:00至9月18日12:00。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符合遴选和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经由所在机关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填写公开遴选和选调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和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编辑:孝感华图)